業者訪談

ESG與再生能源發展趨勢

文:林怡辰/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

2004年聯合國全球契約(UN Global Compact)中首次提出ESG概念,分別為環境(Enviroment)、社會(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三個英文單字縮寫組成,指的是除了傳統的企業營運展望之外,也將企業對於社會與環境責任的回應納入考量。

17年過去,ESG不再只是一種企業友善環境的表徵,它還代表企業的品牌價值,更可能直接影響全球經濟市場中的投資人決策,也因此,無論是地方企業或國際大廠,皆紛紛投入具體行動,開展ESG之路。再生能源憑證(以下簡稱憑證)作為我國最有力的「環境效益證明」,如何直接協助企業證明其投入環境保護、永續價值所產生的量化效益?據此,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以下簡稱憑證中心)特別策劃與安永、資誠、安侯建業三家會計師事務所深入對談,了解各界企業如何應用憑證來響應ESG概念,未來還有哪些值得探究的發展可能性。

在憑證應用方面,目前企業大多將憑證應用於CDP問卷及國內有關CSR的獎項,如:天下永續公民獎、遠見CSR企業社會責任獎等。與道瓊永續指數關聯的碳揭露專案(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 CDP)問卷,能有效增加企業曝光率並提升企業價值,去年台灣共有268家企業參與填寫CDP問卷,其中有14家企業榮獲A級肯定。

根據再生能源憑證實施辦法第八條規定,憑證經使用或宣告後,應於取得佐證資料二個月內,向憑證中心登錄使用或宣告情形。亦即企業使用憑證後,務必要回到憑證中心官網上完成「使用宣告」,確保憑證的使用面向,以免環境效益被重複計算,甚至影響到上述各類獎項及問卷、驗證或標章(如美國環保署推出的電子產品環境績效評估工具 EPEAT、美國綠建築協會的LEED標章…等)的認可。各會計師事務所均認同此部分憑證使用宣告的資訊揭露,除了能彰顯企業應用憑證所創造的環境效益之外,也有利於主管機關或會計師事務所進行第三方確信工作。

在ESG的浪潮之下,會計師事務所已協助企業從風險控管的角度來看待這個國際化議題,且各界咸認綠電及憑證是協助企業面臨氣候風險時,可採取的避險方式之一。各會計師事務所表示,企業取得憑證的決策原因,通常來自於上游客戶的壓力,同時也會考量時間成本、再生能源長期政策的穩定性,以及國際間的標準認定。

透過會計師事務所的回饋,可察覺業界有愈來愈多元的綠電應用方式,憑證中心亦持續與各界專家研析相關制度,如「再生能源憑證單一電號多用戶交易輔導示範計畫」便可使商辦大樓內,沒有獨立電表的綠電需求企業順利取得綠電及憑證。各會計師事務所皆認可,永續金融、碳權與碳稅也是未來的趨勢,雖然目前尚未與憑證產生直接關聯,但憑證中心會秉持檢測驗證的專業,與企業一同關注上述議題,歡迎有綠電及憑證相關需求者,持續造訪憑證中心官網,提出多元建言及締結深度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