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EC 論壇特刊

APEC 跨能源與標準主題論壇-
「再生能源憑證政策發展」主題亮點回顧

文:馮冠荃/台灣經濟研究院

「再生能源憑證政策發展」主題論壇內容簡介

於2022年3月7日至3月9日舉行為期三天之APEC跨能源與標準主題論壇,論壇首日以「再生能源憑證政策發展」為主題並邀紐西蘭能源憑證系統(NZECS)Tim Middlehurst執行長率先簡介「在紐西蘭開發自願的多燃料能源屬性追縱系統(Developing a voluntary, multi-fuel energy attribute tracking system in New Zealand)」,接著由我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黃志文組長分享「台灣再生能源憑證的永續發展之路徑(A Path to Sustainability: T-REC Renewable Energy Roadmap)」,最後由馬來西亞永續能源發展局(SEDA)副處長Ts. Mohd Adzha Husin分享「馬來西亞再生能源和再生能源憑證發展(Renewable Energy and RE Certification Development in Malaysia)」。

紐西蘭能源憑證當前狀況及未來發展

紐西蘭每年使用40TWh(約400億度電)之電力,當中再生能源比例為80%(水力60%、風力15%、地熱5%),預計未來10年內紐西蘭再生能源發展將會增加50%,而NZECS成立於2018年,為紐西蘭憑證追查系統且致力於協助用戶於能源採購時提供質化與量化之決策依據。且執行長表示若憑證系統要持續發展,則用戶對於系統的信心為相當重要之因素,此外若不同系統可達成一致性,將使用戶對於系統更具備信心。

目前紐西蘭電力市場為買方透過零售商取得再生能源,但因部分紐西蘭企業也陸續響應RE100,因此自發性使用再生能源趨勢愈趨明顯且再生燃料市場如生質能、氫能也逐漸成長,故紐西蘭預計於2022年開始核發生質能與氫能之憑證。此外,紐西蘭再生能源市場也出現如虛擬購售電合約(Virtual Power Purchase Agreement, VPPA)形式的購售電合約,NZECS將持續簡化登錄系統之程序,已吸引更多用戶使用憑證系統,也將持續加入更多再生能源案場(如太陽能),來增加系統影響力。NZECS希望憑證系統於紐西蘭境內能取得一致性,且若NZECS要與APEC地區的憑證系統達成一致性則首要目標為避免環境效益重複計算。

NZECS執行長Tim Middlehurst介紹紐西蘭能源憑證系統

圖1:NZECS執行長Tim Middlehurst介紹紐西蘭能源憑證系統

照片來源: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

可持續發展之路:T-REC 再生能源路線圖

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於2016年成立,並於2017年電業自由化,開放再生能源發電業與售電業,使台灣再生能源自由市場逐漸興起。而憑證中心致力於推廣再生能源憑證系統,建立機制、法規、驗證標準與追蹤系統。此外,現今減碳與ESG成為趨勢,且台灣身為國際供應鏈關鍵角色,更應積極投入再生能源與憑證系統發展,並宣示淨零碳排為目標,而再生能源憑證成為使用綠電來源驗證最佳工具,且廣受國際組織或倡議如CDP、RE100、EPEAT、LEED等認可,故使用綠電亦成為許多企業實踐減碳與ESG的方法之一。

目前台灣再生能源憑證系統運作分為電證分離與電證合一運作模式。電證分離憑證為自用發電設備設置者沒有環境效益需求時,可將綠電所生成之憑證放置媒合平台作交易;電證合一的憑證可以與再生能源電力透過直供,或由再生能源發電業者及售電業者轉移至用戶。

未來台灣再生能源憑證將透過多元應用,包含發展多元綠色商品以及綠色交通服務如再生能源充電樁,並且開發新能源與精進技術,打造雙邊或多邊憑證機制邁向永續T-REC。

標準檢驗局黃志文組長介紹台灣再生能源憑證制度

圖2:標準檢驗局黃志文組長介紹台灣再生能源憑證制度

照片來源: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

馬來西亞再生能源和再生能源憑證的發展

馬來西亞於2001年藉由小型再生能源計畫(small renewable energy power, SREP)開始推動再生能源相關政策,2011年馬來西亞政府推出SEDA法案,成立永續能源發展局並推出再生能源法、制定FIT機制,當前的目標是2025年達成再生能源佔比31%,2035年達到40%。此外,馬來西亞於2021年12月提出馬來西亞再生能源路線圖(Malaysia Renewable Energy Roadmap, MyRER)訂立出至2035年的再生能源目標及策略,提高再生能源的可靠度降低變動性,並提供可負擔的價格。

對於綠電市場交易馬來西亞提出綠電費率方案(Green Electricity Tariff, GET),該方案可提供所有有綠電需求的用戶訂閱制的費率,並設定購電基本單位,住宅1 基本單位為100度再生能源,非住宅1 基本單位為1000度。用戶需在訂閱時提出所需的量並經由審核,隨後用戶將會獲得mREC作為綠電使用之證明。此方案將有助於用戶減少溫室氣體於範疇二之排放且mREC制度於國際上被RE100認可,另因mREC之電力為透過國家電網輸送,其數量及品質皆有國家追蹤系統背書,相較於採購自國外之I-REC更可靠,最後則是mREC之相關收益可使國家用以推動再生能源發展,支持國家建設更多再生能源發電設備。

未來mREC市場應提供各種具彈性的採購方案,滿足公部門及私部門的需求,因應現階段私部門朝向永續發展的能源轉型,SEDA副處長認為REC市場預計會更加蓬勃發展,創造更多商業模式。

SEDA副處長Ts. Mohd Adzha Husin分享綠電費率方案

圖3:SEDA副處長Ts. Mohd Adzha Husin分享綠電費率方案

照片來源: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