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鈺錡/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

國內外企業為因應國際綠色供應鏈鼓勵使用再生能源趨勢及朝向綠色企業目標邁進,對再生能源憑證的需求日增,其中金融業、資訊業、零售業及商業品牌較少生產基地,主要經濟活動多發生於租賃商辦,無足夠空間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企業多半選擇以直供或轉供方式來獲取所需之再生能源,因此如何讓大樓承租企業獲得再生能源憑證用於企業社會責任宣告、提升企業與各品牌大廠領先地位之國際形象,成為國內外金融業、資訊及商業品牌等企業所面臨之課題。

再生能源憑證單一電號多用戶推動背景

為了使商辦大樓內無獨立電表企業,可以順利取得再生能源電能及憑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以下簡稱標準局)繼 109 年 11 月推出再生能源憑證單一電號多用戶交易輔導示範計畫,再與國泰人壽、台北101大樓等單位共同研商,推出單一電號多用戶2.0-綠色租賃方案,鼓勵更多商辦大樓參與,擴大以房東為綠電採購主體,推動整棟大樓團購綠電,讓房東可彈性分配並最大化大樓內承租戶所需綠電,協助承租戶取得綠電,降低溫室氣體排放並達成企業永續發展目標。

再生能源憑證單一電號多用戶申請資格及程序

參與單一電號多用戶示範計畫之憑證供給者為再生能源發電業或再生能源售電業,憑證需求者則是指具有憑證購買意願之法人、獨資或合夥之商號,可為商辦大樓、百貨公司、倉儲物流或同類型集合式租用建築之電號持有人或使用人。

首先,欲參與示範計畫之供給者與需求者皆應先行註冊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平台帳號,以利後續進行憑證核發、讓與、使用與宣告等相關作業。接著由供給者應向憑證中心申請讓與憑證,並檢附再生能源憑證讓與申請書、讓與文件、示範計畫申請書及台電公司再生能源電能轉供契約封面,若需求者非單一電號多用戶之電號持有人時,應另檢附單一電號多用戶之電號持有人與需求者間使用關係之契約節本(摘錄契約內容),其應記載雙方使用關係及公共用電之計算方式。經憑證中心審查符合者,依再生能源憑證實施辦法及相關作業程序進行憑證讓與作業,供給者至少應每三個月向憑證中心提交需求者前三個月之用電度數資訊,憑證電量累計以每年 12 月 31 日為截止日。

單一電號多用戶2.0再生能源憑證讓與示意圖

圖1:單一電號多用戶2.0再生能源憑證讓與示意圖

照片來源:台灣經濟研究院

再生能源憑證單一電號多用戶推動成效與綠色租賃方案

標準局於2020年推動「再生能源憑證單一電號多用戶交易輔導示範計畫」,使商辦大樓內的綠電需求企業可順利取得綠電及憑證,並於11月促成首宗成功範例,由售電業者瓦特先生和彩妝品集團台灣萊雅及其所在辦公大樓的台北101三方共同簽署綠電契約;元大金控與售電業者瓦特先生合作,於2021年6月宣布旗下子公司四個綠電據點(元大證券西門分公司、台中分公司及元大銀行營業部、台中分行)正式供電,為國內金融業首家響應「單一電號多用戶」計畫。

在「再生能源憑證單一電號多用戶交易輔導示範計畫」的成功推動下,有越來越多的商辦大樓承租單位表達綠電採購需求。標準局亦於今年2022年6月推出單一電號多用戶2.0-綠色租賃方案,主打由房東端主導大樓能源調度、分配與管理,擔任綠電整合與倡議角色,統一採購綠電,並依照導入之再生能源樣態進行分配,再由再生能源憑證中心以房東出具的分攤表表明用電狀況,作為分攤綠電轉供量之依據,進行憑證讓與作業。如此將有助於優化商辦大樓承租單位的綠電使用狀況。

單一電號多用戶新舊版本異同比較

圖2:單一電號多用戶新舊版本異同比較

照片來源:台灣經濟研究院

國內首波參與單一電號多用戶2.0-綠色租賃方案的商辦大樓,包含國泰人壽持有之國泰人壽總公司大樓、國泰金融中心、國泰敦南商業大樓、國泰敦南信義大樓與新光人壽持有之新光摩天大樓等,將與發售電業合作轉供綠電,協助承租戶取得綠電。

結論

購買與使用再生能源已是世界趨勢,台灣的再生能源市場已經起步。單一電號多用戶模式為憑證市場嶄新的交易模式,提供非單一電號持有者可以順利 取得再生能源電能及憑證之途徑,期望可帶動相關單一電號建築中的商辦大樓擁有者與承租戶在符合現行電力轉供及再生能源憑證制度設計原則下,有機會以更多元模式加入綠電使用行列,滿足企業的綠色承諾、產業供應鏈要求及落實企業社會責任,進而活絡我國綠電交易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