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有多處自建案場但沒有給任何單位審查及併聯,若想取得憑證該怎麼做? 問題集 346 2020-05-20 您可先提供能源局以下文件,暫作為設備證明文件,經我們現場查核符合,且補交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登記證明文件後,本局將核發設備查核報告給您,並每月核發憑證。 1.第一型發電業:再生能源發電業籌備創設與擴建許可函 2.第二、三型自用發電設備:設備同意備案文件或原發電設備登記證明文件等證明文件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