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憑證案場申請需繳評鑑費、再生能源憑證核發需繳審查費、再生能源憑證讓與需繳服務費。
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自109年7月1日起將依「商品檢驗規費收費辦法」第23條計收相關規費,規費項目及金額如下:
- 審查費:申請再生能源憑證,每張憑證新臺幣三元。
- 服務費:受讓再生能源憑證,每張憑證新臺幣零點五元。
- 評鑑費:憑證案場查核,每人每天新臺幣八千元。但評鑑時間未達四小時者,減半計收。
再生能源憑證案場申請需繳評鑑費、再生能源憑證核發需繳審查費、再生能源憑證讓與需繳服務費。
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自109年7月1日起將依「商品檢驗規費收費辦法」第23條計收相關規費,規費項目及金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