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預告修正「自願性再生能源憑證實施辦法」,名稱並修正為「再生能源憑證實施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商品檢驗法第十四條第二項。
三、 自願性再生能源憑證實施辦法擬修正為「再生能源憑證實施辦法」,並修正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標準檢驗局網站(網址:https://www.bsmi.gov.tw),「焦點消息/業務公告」網頁,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資訊與服務/法規服務」可連結本網頁)。
四、 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六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第六組。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 段4 號。
(三) 電話:02-23431858,聯絡人:劉冠麟技正。
(四) 電子郵件:kl.liu@bsmi.gov.tw。
- 再生能源憑證中心「自發自用案場電量登錄功能」及「售 ∕ 發電業轉供電量確認功能」於2023年8月22日正式上線!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再生能源綠市集】5/24、7/07、8/10、9/15北中南場次開跑,即日起開放報名!
- 2023企業綠電需求量調查
- 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綠電媒合市集」線上服務正式啟動!
- 公有或國營事業土地標租太陽光電案場再生能源電力及憑證媒合服務作業程序正式公告,請洽(02) 2586-5000 #938專人服務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推「綠色租賃方案」 讓企業取得綠電+憑證更Easy
- 再生能源憑證使用宣告指引更新
- APEC【透過再生能源憑證促進亞太地區綠能發展】論壇官網上線
- 展延再生能源憑證規費免徵期間公告
- 再生能源憑證_「秒懂憑證大小事」中英文版影片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