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憑證核發突破五百萬!案場數量突破一千!再創綠能發展新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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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能源憑證核發突破五百萬!

案場數量突破一千!再創綠能發展新里程碑!

再生能源憑證(T-REC)作為我國最有力的「環境效益證明」,自106年5月發出第一張憑證以來,累計至今(113)年6月,標準檢驗局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核發的憑證突破五百萬張!案場數量更突破一千個!成為我國綠能與憑證發展歷程中一個重要的里程碑。

隨著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ESG)概念成為全球重點關注議題,再生能源憑證可協助企業證明其投入環境保護、永續價值所產生的效益,企業為滿足其綠電及憑證的需求,可透過直轉供或自發自用等方式取得憑證,做為企業使用綠電的佐證。

標準檢驗局(以下簡稱本局)致力於推動再生能源憑證與綠電交易機制,迄今憑證案場數已達1,061案,核發憑證超過500萬張(約50億度綠電,促進減碳量約247萬公噸)。自109年綠電轉供交易啟動,本局促成了能源業、售電業、電子業、金融業、生技業、美妝業、法律服務業及商辦大樓等跨領域產業共同合作,完成綠電轉供,提升企業綠電使用的比例。

本局亦掌握綠電交易市場的發展,為滿足企業購買再生能源的國際趨勢,配合經濟部推出兩大策略、十項措施。首先於引導綠電進入自由交易市場方面,推出「離岸風電採用競價方式」、「太陽光電案場三轉一鬆綁」、「中小企業綠電平價專案」、「台電小額綠電釋出」及「大水力綠電納入憑證發行範圍」。在建立多元媒合機制策略則有「綠市集活動」、「綠色租賃」、「綠電CPPA信保機制」、「綠電彈性分配機制」、「(泛)官股事業售電公司統購分銷機制」等新措施。本局將持續研議、精進多元彈性方案,讓企業順利加入綠電暨憑證交易市場,活絡並擴大綠電交易發展。

除綠電轉供交易外,自發自用憑證的交易量亦逐年上升,交易紀錄已累計達萬張以上,在企業追求環境效益的需求帶動下,愈來愈多地方政府機關、學校積極配合政府綠能政策,將自發自用的再生能源案場申請核發憑證;亦有售電業者與社福機構合作,號召多家企業共同響應,開創新模式,建置公益再生能源案場,將機構自發自用產生的憑證售予有需求的企業,不僅節省電費,同時藉由出售憑證為社福機構創造額外補貼,亦有助於我國推動能源轉型,支持綠能產業發展。

企業對永續發展的重視日漸增加,使用綠電及憑證成為全球趨勢,我國的再生能源憑證制度已獲得國內外獎項及重要倡議(如CDP、RE100)認可,可有效協助企業接軌國際。去年(112)年4月,由本局協辦、憑證中心參與在新加坡舉辦之REM Asia論壇,讓與會各國的代表與專家認識我國再生能源憑證制度,促進亞太地區永續能源發展。本局除了樂見更多產業投入綠電市場,也將持續研析業界多元綠電及憑證需求模式,拓展再生能源憑證應用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