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調節擴增申請再生能源憑證之案場查核量能並兼顧行政管理品質,本部已修訂再生能源憑證實施辦法,包含導入查驗機構之認可制度與分級管理機制,並自114年7月1日開始施行。相關行政規則與配套措施條列如下(將陸續更新):
- 邀請再生能源售電業參與「115年度再生能源綠市集」設攤與講座分享
- 解鎖企業綠電解方!2026 經濟部標檢局「再生能源綠市集」開放報名!
- 2026年再生能源市場大會(REM)
- 歡迎報名參加「115年中小企業平價綠電專案說明會(加場)」!!
- 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跨區(不分區)查核 將於115年7月1日開放
- 敬邀報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115年度再生能源憑證發電設備自行評估人員教育訓練」
- T-REC網站自115年6月12日起進行無障礙網頁調整
- 歡迎報名參加115年「中小企業平價綠電專案」說明會
- 歡迎踴躍參與115年「中小企業平價綠電專案」
- 2026.04.21「T-REC查驗制度再優化:跨區查核開放說明會」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