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憑證規費 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自109年7月1日起,將依「商品檢驗規費收費辦法」第23條計收相關規費,規費項目及金額如下: 一、審查費:申請再生能源憑證,每張憑證新臺幣三元。 二、服務費:受讓再生能源憑證,每張憑證新臺幣零點五元。 三、評鑑費:憑證案場查核,每人每天新臺幣八千元。但評鑑時間未達四小時者,減半計收。 附件下載 商品檢驗規費收費辦法.pdf (下載次數:1746) 發布令.pdf (下載次數: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