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自114年1月12日起,將依「商品檢驗規費收費辦法」第23條計收相關規費,規費項目及金額如下:
一、審查費:
(一)申請再生能源憑證:每張憑證新臺幣三元。
(二)受理再生能源憑證申請案之文件書面審查:每案新台幣一千元。
二、評鑑費:憑證案場查核,每人每天新臺幣八千元。但評鑑時間未達四小時者,減半計收。
三、服務費:受讓再生能源憑證,每張憑證新臺幣零點五元。
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自114年1月12日起,將依「商品檢驗規費收費辦法」第23條計收相關規費,規費項目及金額如下:
一、審查費:
(一)申請再生能源憑證:每張憑證新臺幣三元。
(二)受理再生能源憑證申請案之文件書面審查:每案新台幣一千元。
二、評鑑費:憑證案場查核,每人每天新臺幣八千元。但評鑑時間未達四小時者,減半計收。
三、服務費:受讓再生能源憑證,每張憑證新臺幣零點五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