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結算電量之零股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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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 2026-01-16 14:33:10
  • 憑證中心為提供業者可依不同需求組合憑證使用/宣告區間,爰推動每月結算電量之零股化制度 (相關制度說明、系統操作介面介紹,請參閱連結:https://www.trec.org.tw/activity/2026-01-08%2009-44-03 )。

  • 零股化制度將自2026年1月22日(四)起開始實施,除將結清前(2025)年度電量(未滿千度部分,將核發零股憑證)之外,後續也將依台電公司每月提供的轉供/自用發電設備者回報電量,逐月結清並核發憑證,系統操作介面也將併同修正。

  • 原訂於2026年1月20日(二)開啟自用發電設備(併聯類型為「自發自用」與「自用餘電轉供自用」)回報2026年1月份電量,配合零股化新制上路將延後至2026年1月23日(五)開啟回報作業

  • 每張憑證(整股或零股)皆仍依規費辦法收取憑證審查費3元/張服務費0.5元/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