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憑證規費收費作業說明
- 繳費通知
- 案場評鑑費:憑證中心收到案場同意查核表單計畫表後, 3-5個工作天會建立電子繳費單並透過電子郵件寄發。
- 審查費:原則上每月10號前會以電子郵件方式寄發繳費通知單。
- 服務費:原則上每月10號前會以電子郵件方式寄發繳費通知單。
- 繳費期限
- 繳費單上會註明截止日期,請諸位於時限內繳納完畢。
- 憑證中心於繳費截止日前三天尚未收到繳款證明,中心會再以電子郵件通知。
- 持繳費單臨櫃繳納,地址: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4號1樓(報驗發證大樓)
- 匯款繳納:戶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匯款銀行-台灣銀行(代號004)武昌分行(代號2363)、匯款帳號-236031007704
- 匯款後將繳款證明以電子郵件通知憑證中心:trec@bsm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