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憑證收費方式

活動快訊

再生能源憑證規費收費作業說明

  • 繳費通知
    1. 案場評鑑費:憑證中心收到案場同意查核表單計畫表後, 3-5個工作天會建立電子繳費單並透過電子郵件寄發。
    2. 審查費:原則上每月10號前會以電子郵件方式寄發繳費通知單。
    3. 服務費:原則上每月10號前會以電子郵件方式寄發繳費通知單。
      ※預繳審查費/服務費電子郵件方式通知憑證中心:trec@bsmi.gov.tw並告知公司名稱、統一編號、案場名稱、裝置容量、聯絡方式,經確認後會開立預繳繳費單
  • 繳費期限
    1. 繳費單上會註明截止日期,請諸位於時限內繳納完畢。
    2. 憑證中心於繳費截止日前三天尚未收到繳款證明,中心會再以電子郵件通知。
  • 繳費方式
    1. 持繳費單臨櫃繳納,地址: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4號1樓(報驗發證大樓)
    2. 匯款繳納:戶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匯款銀行-台灣銀行(代號004)武昌分行(代號2363)、匯款帳號-236031007704
    3. 匯款後將繳款證明以電子郵件通知憑證中心:trec@bsmi.gov.tw

  • 紙本收據:繳費後會開立收據,確認收到款項後次月15日及月底前統一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