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網站新增再生能源憑證線上競標交易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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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 2024-11-05 18:46:58

再生能源憑證線上競標交易功能

      本中心自106年5月19日核發我國首批再生能源憑證(以下稱憑證),截至107年底共發出57案場、47,169張憑證,並完成共104筆、2,123張憑證交易。

       因目前憑證交易多為買賣雙方自行議價,為便利憑證交易,擬於國家再生能源憑證網路平台(以下稱網路平台)(www.trec.org.tw )新增憑證線上競標交易功能,並擬具「再生能源憑證電子化交易流程表(以下稱交易流程)」(如附件1)、「再生能源憑證中心網站使用條款(以下稱使用條款)」(如附件2)以及「電子化交易行為評價制度(以下稱評價制度)」(如附件3),以明確規範使用人權利與義務,並詳述賣方刊登出售訊息、買方下標與決標後續相關作業程序。

      有關網路平台線上競標交易流程簡述如下:

        (一)憑證賣方登入網路平台,同意使用條款後可刊登出售憑證訊息,出售方式可選擇「持有憑證(已取得之憑證)」與「預售(預計整年度可取得之憑證)」,且可選擇「整批出售(買家需全部購買)」或「零售(買家可部分購買)」,輸入底價(可選擇是否公開)、出售張數與開標暨決標日期,並上傳投標須知後,即完成刊登程序,網路平台系統會將該出售訊息周知其他已於網路平台註冊之單位,網路平台「買賣方媒合區」同時會刊出該筆憑證出售訊息。

        (二)憑證買方登入網路平台,同意使用條款與賣方投標須知後,始可於「買賣方媒合區」投標,填寫投標金額與承購數量(整批出售時無須填寫)後,即完成投標程序。

        (三)於開標暨決標日,網路平台系統會自動依投標金額由高至低完成決標,若投標金額相同時投標時間較早者優先得標,開標暨決標結果網路平台系統會寄送通知予買方與賣方,同時於網路平台公開。

        (四)得標者須依賣方之投標須知規定之時間付款,賣方收款後向憑證中心辦理憑證移轉手續,經憑證中心審核無誤後,即完成該筆交易,並於網路平台「成交紀錄」中公開。

        (五)若買方或賣方發生棄標等違約事項,經憑證中心確認後將依評價制度進行停權並於網路平台公告等事宜。

       前述線上競標交易程序與功能說明,各步驟之相關畫面如附件4與附件5所示。

       憑證線上競標交易功能自本日起於網路平台示範運行六個月(108年8月13日),並邀請已於平台註冊之單位使用該功能,以了解並收集競標交易後續改善方式,使該功能未來更臻完善。

※附件中投標須知範本內容僅供參考,其內容逐項並非線上競標「投標須知」必列項目,賣方得依實際情況調整投標須知內容,請以賣方提供之投標須知內容為準。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洽詢。